龙口公安经侦大队关于龙口市博文金服超市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的通报 |
【新商业视界】
来源:本站整理
发表时间: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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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4年4月11日(农历2024年3月3日),星期四讯: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龙口市博文金服超市有限公司(龙口汇银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龙口众合兴怡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龙口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现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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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4年4月11日(农历2024年3月3日),星期四讯: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龙口市博文金服超市有限公司(龙口汇银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龙口众合兴怡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龙口博文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现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凡在博文金服公司参与投资未报案的群众,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龙口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报案时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投资合同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显示投资及返利金额)、收据、宣传资料、其他等证据材料并如实反映投资情况。
二、博文金服公司的主管、业务人员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报发出之日其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本人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提成等违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拒不退缴违法所得,逃避公安机关侦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请广大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联系人:贾警官、王警官
电话:0535-8789866
龙口市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供稿:经侦大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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