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攻坚】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双管齐下,“焊”卫安全生产 |
【新商业视界】
来源:本站整理
发表时间:2024-12-25
|
|
|
摘要:【治本攻坚】双管齐下,“焊”卫安全生产。
违规电气焊作业是火灾事故的高发领域,呈现出点多面广、小火大灾的特点,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严重威胁从业者生命财产安全,电气焊作业实现智能化监管是大势所趋。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紧跟安全形势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传统线下检查与线上巡查相结合,用好用活“山东好焊”电气焊智能监管平台,将违规电气焊专项整治…
|
【治本攻坚】双管齐下,“焊”卫安全生产。
违规电气焊作业是火灾事故的高发领域,呈现出点多面广、小火大灾的特点,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严重威胁从业者生命财产安全,电气焊作业实现智能化监管是大势所趋。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紧跟安全形势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传统线下检查与线上巡查相结合,用好用活“山东好焊”电气焊智能监管平台,将违规电气焊专项整治、电焊机“加芯赋码”工作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形成电焊作业综合治理模式,着力解决违规电气焊监管方面的难点问题。
「执法案例」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山东好焊”电气焊智能监管平台进行实时抽查时,掌握到莱州市某机械设备公司正在开展电焊作业,执法人员直奔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气焊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即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该企业行为涉嫌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下达执法文书,并立案查处,拟处罚金0.5万元。
下一步,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强化电气焊作业数字化监管,健全电气焊全链条风险管控体系,坚决遏制违规电气焊作业火灾事故发生,“焊”卫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科普时间」
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十二号),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时,申请人不再提交体检证明,改为个人健康书面承诺;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
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
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
|
免责声明:
|
|
1、本站部分内容系网友投稿或编辑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或断开链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客服
|
|
|
|
|
|